中心办发〔2023〕13号
各有关医院:
为加强肿瘤单病种诊疗规范化管理,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24号)、《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癌症中心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开展淋巴瘤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心办发〔2022〕19号),开展淋巴瘤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遴选工作。国家癌症中心淋巴瘤质控专家委员会经过对申报材料的评审,遴选出60家首批淋巴瘤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单位(见附件1),试点单位建设周期为2023年9月-2024年12月。请各试点单位根据淋巴瘤规范诊疗质量控制试点单位建设要求(见附件2),认真组织并开展淋巴瘤规范化诊疗及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淋巴瘤诊疗水平。通过试点周期建设考核评估合格后,申请淋巴瘤规范诊疗质量控制示范/规范单位。
联系人:杨娟、杨文静
联系电话:010-89445067,15611398077
联系邮箱:zhongliuzhikong@163.com
附件:
国家癌症中心
2023年8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