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感谢贵院申报国家结直肠癌诊疗(示范/规范)单位建设项目。由于申报试点需进行资质审核,
为提高申报通过率,请仔细阅读《试点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试点目标
以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单位为依托,以结直肠癌诊疗质控指标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全国结直肠癌规范化诊疗与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信息化质控,提升我国结直肠癌的整体诊疗水平。
二、试点范围
(一)具有结直肠癌诊疗相关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二)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范围内的医院。
(三)兼顾区域医疗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原则上申报试点的医院为地级市以上的医院。
三、试点遴选条件
3.1、基本条件
(一)试点单位所在医院领导层深刻理解结直肠癌诊疗质控意义,重视并支持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中心建设,为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单位建设和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
(二)申报医院须在国家抗肿瘤药物监测医院名单范围内,不在监测医院名单范围内医院需通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加入,且承诺与国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平台实现自动对接并持续上报监测和质控数据。
(三)须设立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单位组织架构:由医院分管临床的院领导负责,结直肠癌诊疗相关科室和医院管理部门参与的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单位工作委员会,下设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单位质控小组。
(四)制定结直肠癌规范诊疗试点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库管理制度、每月质控督查例会制度、质量分析评价制度、MDT 病例讨论制度、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
3.2、申报资格
(一)专科设置要求:三级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具有开设结直肠癌专科工作的普通外科/结直肠内外科/肿瘤内外科专业组,具有结直肠癌亚专业方向人员。有结直肠肿瘤专业设置,100例以上年首诊的结直肠癌手术及全程治疗。
(二)辅助科室设置要求:有病理、检验、影像、麻醉、ICU、手术、核医学、化疗和放疗相关设备;手术、核医学、放疗和化疗等均有结直肠癌亚专业方向人员。
(三)MDT能力要求:医院具备对应MDT科室、MDT讨论制度,对具有严重内外科合并症、肿瘤晚期需要多个器官切除、复发难治、特殊类型患者,能够进行MDT讨论及全程管理。
(四)人员配备要求:治疗组要求包含诊断、外科、内科、放疗等核心科室人员,其中高级职称>=3、专科护士>=3人、肿瘤临床药师>=1人。
(五)药械配备要求:结直肠癌规范治疗药械配备完善,且品质有保证(药品方面优先参比制剂或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医疗器械方面优先 ISO13485 认证产品)。
(六)学科影响力:学科带头人在省级二级以上肿瘤相关学会有委员以上任职;学科队伍发表结直肠癌相关SCI或核心期刊论文,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结直肠癌相关临床和基础科研课题等。
四、主要试点任务
(一)试点单位应按照结直肠癌诊疗规范及质控指标(见附件2),加强结直肠肿瘤亚专科建设,提升临床规范化诊疗的能力。
(二)按国家要求通过国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上报肿瘤诊疗信息,实现信息化质控。
(三)试点单位建立结直肠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MDT)标准化操作流程,提高MDT诊疗水平与管理能力。
(四)有条件的试点单位可积极探索结直肠癌分级诊疗模式。
五、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各有关医院基于自愿原则,可在国家肿瘤质控中心试点申报平台(http://117.133.40.88:3927/)进行在线申报,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同时将加盖医院公章的承诺函原件(申报书纸质版无需邮寄)按联系地址邮寄至国家癌症中心。
(二)遴选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国家癌症中心组织结直肠癌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医院上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遴选符合试点条件的医院,并公布试点名单。
(三)试点建设阶段:2024年-2026年,在国家癌症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试点建设。
(四)试点评估阶段:2026年-2027年,根据试点单位建设情况,国家癌症中心进行具体评估,评估范围包括结直肠癌诊疗能力建设、结直肠癌质控指标达标情况、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结直肠癌规范诊疗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意义,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态度开展本项工作。
(二)由国家癌症中心组织结直肠癌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试点工作的申报、遴选和评估,各省级肿瘤质控中心可积极参与指导本省各医院申报和建设。
(三)鼓励各省级肿瘤质控中心建立省级结直肠癌质控专家组,省级结直肠癌质控专家组应在省卫生健康委或省肿瘤质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国家癌症中心、国家肿瘤质控中心结直肠癌质控专家委员会对各省级结直肠癌质控专家组业务指导工作。
(四)省级结直肠癌质控专家组建议包括结直肠内外科、肿瘤内外科、病理、影像、超声、放疗、药学等专业方向专家,纳入专家需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原则上专家组总人数不超过50人,至少覆盖所在省份50%及以上地市,单家法人单位的专家不超过5位。
(五)国家癌症中心将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在全国进行组织推广。
(六)推荐使用结直肠癌智慧诊疗数据管理系统,利于质控流程的规范化。
(七)联系人:时黎明、杨文静;
联系电话:010-89445077, 18612113950;
联系邮箱:zhongliuzhikong@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鑫桥中路2号院3号楼(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